
中俄总理第三十一次定期会晤联合公报明确了海关协作、跨境运输和贸易数字化等领域的后续工作方向。具体通关安排及口岸运行调整仍需有关部门另行落实。
10月21日,中俄两国总理在圣彼得堡举行第三十一次定期会晤并签署联合公报,就深化海关协作、完善跨境交通基础设施、推进贸易数字化等作出部署。
双方商定,推进双边贸易货物及其价格信息自动交换,开展经认证的经营者(AEO)资格互认相关合作,并根据实际情况灵活调整边境口岸工作时间,提高口岸通行能力。
铁路运输方面,双方将完善列车交接流程,定期交流现有口岸发展规划。公报还提出加强后贝加尔斯克—满洲里公路口岸货运车道衔接,推进无人驾驶跨境运输及口岸数字化管理等合作。
双方同时鼓励应用能够保障文件和数据安全、具有法律效力的数字化解决方案,推动电子合同和无纸化跨境商务往来。上述共识为企业优化物流线路和业务流程提供了政策参考,具体口岸工作时间、通关程序和运输条件的变化,仍需以主管部门后续决定及公告为准。